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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連續假日--暫停受理預約結婚登記】

連續假日暫停受理預約
連續假日暫停受理預約
暫停日期
(一)113年開國紀念日(112年12月30日至113年1月1日)
(二)農曆春節(2月8日至2月14日)
(三)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月4日至4月7日)
(四)端午節(6月8日至6月10日)
如有假日結婚登記需求,於結婚登記日 前3個辦公日內 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僅受理當事人一方或雙方 設籍本市 或 同時辦理遷入者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11
  • 發布日期: 2023-12-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