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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戶籍員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戶籍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學畢業。
(二)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訓練/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通過英檢或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調整、輪調。
(五)至公告截止日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有效期間(起) 2025-06-23
有效期間(訖) 2025-06-30
工作項目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行政相關作業(業務需要職務調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4130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路16號)。
報名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民國114年06月30日(含)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以線上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取得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者,
恕不受理: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新1筆銓敘部函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各類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證照請一併檢附(無則免附)。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恕不通知。
(三)本職缺甄選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請自行上網查詢。
連絡人 賴小姐
連絡電話 聯絡電話:04-23393497分機219。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23
  • 發布日期: 2025-06-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