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攜帶死亡者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收繳)、死亡證明書、有配偶者配偶應換發國民身分證、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配偶最近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 國外死亡者,死亡證明書須經我駐外單位驗證並翻譯成中文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