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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大陸女子在大陸已結婚,要準備那些證件辦理結婚登記?

1.經海基會驗證之大陸結婚公證書 2.入出國許可證加蓋「通過面談,請憑辦結婚登記」章戳,及停留效期更改為「六個月」之延期戳記。 3.國民身分證 4.戶口名簿 5.印章 6.最近2年內拍攝彩色相片(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1張。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8
  • 發布日期: 2013-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