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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戶口名簿遺失了,是否一定要先回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後,再到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

若為全戶遷徙,可於遷入時申請補發,無須回遷出地戶政事務所補發戶口名簿;如有部分人口留在原址不遷徙,可由戶長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戶口名簿,或由戶長委託戶內人口,於辦理遷徙之同時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8
  • 發布日期: 2013-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