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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年歲已高且行動不便,可否代辦印鑑登記及證明?

1.若已辦理印鑑登記,請當事人出具親筆簽名之委任書、身分證、印鑑章委託親友辦理;另受委託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 2.若未曾辦理印鑑登記,不能委託他人代辦,台端可申請戶政所到府服務(服務對象需年滿六十五歲老人及行動不便者)請先與本所聯繫,以便安排到府服務時間,並請備妥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鑑章。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8
  • 發布日期: 2013-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