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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未滿兩年可否辦理遷出國外?

1.經本人、戶長申請遷出登記者,仍可辦理。(當事人在國外委託他人申請時,應另附經我駐外館處驗證之委託書)。    2.至境管局申請欲遷出者之「國人入出境紀錄表」。(最後一筆為出境狀態)    3.攜該紀錄表及戶口名簿、戶長身分證、印章逕至本所辦理遷出登記;若係當事人於國外委託申請時除攜該紀錄表及經我駐外館處驗證之委託書外,另攜受委託人之身分證、印章。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8
  • 發布日期: 2013-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