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內政部公告(110年3月27日實施)新增以下戶籍登記事項,自然即可取得網路申請登記。
(一)新生兒與父親、母親設籍同戶之出生登記。
(二)經我國法院大樓、和解成立或裁判認定之認領註冊。
(三)法定及委託監護之監護登記。
(四)父母協議之監護權有義務無償負擔登記。
(五)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登記。
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內政部公告(110年3月27日實施)新增以下戶籍登記事項,自然即可取得網路申請登記。
(一)新生兒與父親、母親設籍同戶之出生登記。
(二)經我國法院大樓、和解成立或裁判認定之認領註冊。
(三)法定及委託監護之監護登記。
(四)父母協議之監護權有義務無償負擔登記。
(五)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