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
政治獻金法
1.「個人」對同一位(組)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位(組)候選人捐贈, 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2.「營利事業」對同一位(組)候選 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元;對不同位(組)候選 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
3 .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政治獻金宣導短片:
政治獻金宣導短片 https://youtu.be/B0iUuVlHapE
政治獻金法-新住民篇 https://youtu.be/gU6Fb8Cn31U
相關法規 請上監察院陽光法令案主題網查詢 https://sunshine.cy.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