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目的:為協助遭受急難之台中市社會住宅住戶安居,使不致因急難而影響居住權利。
救助對象及資格條件:領有急難救助或急難紓困之本市社會住宅承租人或其共同居住者。
期間:自115年1月2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方式:申請人檢具第5點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向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提出申請。
受理機關: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9300。
申請書取得方式:自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臨櫃索取或自網站下載【市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社會住宅」→「臺中市政府社會住宅急難救助租金減免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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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社會住宅急難救助租金減免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12
- 發布日期: 2026-01-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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