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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到宅坐月子服務媒合平臺」宣導,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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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一般產婦:居住本市之產婦,可自費申請服務每小時新台幣250元。

☑️弱勢產婦:補助120小時(15天)價值3萬6,000元,並符合下列2項資格者:

 1、新生兒父母之一方,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本市滿180天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於本市

 2、申請之產婦使用服務時,新生兒應於本市完成初設戶籍登記,且產婦應符合列冊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定資格者、設籍前新住民、入住社會住宅且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其他經本市社工評估有需求者。

如有疑問,歡迎逕洽本市到宅坐月子服務媒合平臺(承接單位:靜宜大學,電話:04-24369269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15
  • 發布日期: 2026-06-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