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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囉!記得在11月2日前繳納,以免逾期受罰,更多資訊請上地稅局開徵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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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原為10月1日至10月31日,因繳納末日適逢假日,爰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11月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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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06
  • 發布日期: 2026-10-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5